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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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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监狱的诞生规训与惩罚
研究生读书笔记[法]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75政治哲学 / 历史社会学INTERACTIVE · 40 PAGES
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
第一部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全书方法论总纲:权力—知识互为条件,惩罚史即这一连带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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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与惩罚·档案规训与惩罚·档案

P02
书名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
作者[法]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
原名Surveiller et punir(英译 Discipline and Punish)
版本法文初版 1975;中译 三联书店 1999
译者刘北成、杨远婴
学科政治哲学 / 历史社会学 / 权力系谱学
核心概念规训(discipline)、权力微观物理学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法国哲学家、思想史家,法兰西学院思想体系史教授。其研究围绕权力、知识、主体三大轴心展开。本书1975年问世,福柯称它为『我的第一部著作』——既指成熟之作,也指领衔之作:它开创了权力微观物理学的方法,示范了系谱学如何书写惩罚、身体与规范。

  • 01第一部 酷刑:公开处决作为君权仪式的运作与消失
  • 02第二部 惩罚:启蒙改革者以符号—表象重排惩罚权力
  • 03第三部 规训:纪律技术训练驯顺而有用的肉体
  • 04第四部 监狱:监狱体制制造过失犯罪并扩散为监狱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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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 · 概念地图

全书脉络全书脉络

P03

本书是一部惩罚的谱系学。福柯拒绝把刑罚史写成人道进步史,转而追问:惩罚权力如何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作用于肉体与灵魂?全书四部构成叙事弧:从旧制度君主以酷刑报复犯罪,经启蒙改革者以符号改造观念,到规训技术训练肉体,最终监狱体制扩散为遍及社会的『监狱群岛』,现代灵魂也随之诞生。

部分时期惩罚形式权力形态
第一部 酷刑旧制度(18世纪末前)公开酷刑与处决君主的报复仪式
第二部 惩罚启蒙改革时代符号—表象刑罚社会契约与权力分配
第三部 规训18—19世纪纪律、训练、规范化规训权力与微观物理学
第四部 监狱19世纪以来监禁与教养技术监狱群岛与规范社会
四部结构背后的叙事逻辑是什么?
不是从野蛮到文明的直线进步,而是权力技术的层叠与置换:酷刑的消失为符号惩罚让路,符号惩罚又被规训技术取代,而监狱作为规训的集大成者反而『成功』制造出过失犯罪。权力从展示转向隐蔽,从肉体转向灵魂,效力却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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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FACE · 学术前沿总序

丛书总序:学术前沿丛书总序:学术前沿

P04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的『学术前沿』丛书,旨在译介二战结束以来、尤其是1960年代之后国外学术界的前沿著作,以期促进中国的学科建设和学术反思,回应学术前沿的重大难题。本书即列入该丛书,于1999年出版。总序交代了中文学界接受福柯的语境:在世纪之交的社会转型中,汉语学术需要前沿理论资源来回应自身的问题。

研究生评注 · NOTE
福柯在1980年代后期进入中国学界,与后结构主义的译介几乎同步。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中译本并非从法文书名直译——Surveiller et punir 直译是《监视与惩罚》,书名采纳福柯本人建议的英译名;『规训』一词系译者杜撰,意为『规范化训练』。一个译名本身,就是概念旅行与再创造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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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达米安:肉体的剧场达米安:肉体的剧场

P05

两种惩罚场景的对列

1757年3月2日,达米安因谋刺国王被判处公开酷刑:在巴黎教堂大门前认罪,在格列夫广场被铁钳撕肉、浇注熔铅沸油,再四马分肢、焚尸扬灰。福柯接着引出一份八十年后的『巴黎少年犯监管所』规章:几点起床、几点劳动、几点学习,精确到分钟。两次惩罚相隔不到一个世纪,福柯却称之为『一个时代』:正是在这期间,整个惩罚体制重新配置——作为公共景观的酷刑,让位于高墙内的作息表。

1757年3月2日,达米安(Damiens)因谋刺国王而被判处『在巴黎教堂大门前公开认罪』……『被送到格列夫广场。那里将搭起行刑台,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达米安案件》,372~374)。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全书第一段引文:酷刑不是失控的暴力,而是按判决书逐项执行的仪式。
+酷刑supplice
有差别的痛苦制造方式,一种标明受刑者并体现惩罚权力的有组织仪式。
它不是司法失控的狂暴,而是『一整套制造痛苦的量化艺术』,依罪行轻重与罪犯身份精确计量痛苦。
福柯为何把达米安的酷刑与一份作息时间表并置开场?
两幅场景各代表一种惩罚方式:前者以肉体痛苦为对象、以公开场面为媒介;后者以时间与行为的细致编排为对象。福柯要证明的不是『变仁慈了』,而是惩罚的作用点从肉体移向灵魂、从景观移向隐蔽程序——权力技术本身发生了历史性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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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酷刑景观的消失酷刑景观的消失

P06

从公开景观到隐蔽程序

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阴森的惩罚盛会』逐渐消逝。两个进程不同步:作为公共景观的惩罚消失——法国1791年废除公开认罪,示众柱刑1789年废除,铁链囚犯队被不显眼的黑色囚车取代;处决中的痛苦也被压缩——1791年法典规定『凡被判处死刑者均处以断头』,断头机把死刑变成瞬间完成、几乎不触碰肉体的动作。惩罚退入高墙,成为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

在众多变化中,我将考虑的是这样一种变化: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福柯刻意不从『人性胜利』解释这一消失,而把它当作需要分析的断裂事件本身。
+断头机guillotine
1792年3月首次使用的机械斩首装置,把死刑简化为明显可见但瞬间完成的事情。
1791年法典第3条的三重意义:对一切人使用同一种死刑;一次打击完成;惩罚只针对犯人个人。
惩罚的『人道化』叙事遗漏了什么?
人道史观只看到痛苦减少,却看不见伴随变化的是惩罚运作对象的置换:肉体不再是主要目标,灵魂、思想、意志成为新的干预对象;同时惩罚退入隐蔽程序,躲开公众目光。福柯认为必须把『宽松』当作一种新的权力策略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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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肉体的政治经济学肉体的政治经济学

P07

肉体:权力与知识的中介

福柯提出全书的方法论基础:肉体直接卷入政治领域——权力关系控制它、训练它、折磨它;同时肉体作为生产力被经济地使用,只有被征服体制控制的肉体才成为有用的劳动力。这种关于肉体力量的知识与驾驭,构成『肉体的政治技术学』;国家机器与各种机构所运用的,则是一种介于重大功能运作与物质性肉体之间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

惩罚制度应该置于某种有关肉体的『政治经济』中来考察:尽管它们并不使用粗暴的、血腥的惩罚,尽管它们使用禁闭或教养的『仁厚』方法,但是,最终涉及的总是肉体,即肉体及其力量、它们的可利用性和可驯服性、对它们的安排和征服。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关于肉体的政治经济学』:惩罚史应改写为肉体史。
+权力微观物理学microphysics of power
在国家重大功能与肉体之间运作的权力层面;研究权力被行使的战术、策略与运作。
福柯由此拒绝契约论与所有权模式:权力不应从主权、法律去演绎,而应从毛细血管式的实际运作去分析。
为什么说『这是一种被行使的而不是被占有的权力』?
福柯反对把权力理解为阶级或君主独占的实体。权力存在于不断调度、对抗、操作的紧张关系网络中:它通过被统治者的反抗而被传播,有无数冲突点与逆转可能。因此分析权力应破译其战略,而不是清点其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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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灵魂:肉体的监狱灵魂:肉体的监狱

P08

惩罚对象从肉体转向灵魂

如果说最严厉的刑罚不再施加于肉体,那么它施加于什么?1760年前后的理论家给出答案:灵魂。马布利总结道:『惩罚应该打击灵魂而非肉体。』自此法官开始审判罪行之外的东西——评估罪犯的危险性、矫正前景与『正常化』可能。福柯把这理解为现代灵魂的系谱:这个灵魂不是神学实体,而是权力解剖学的效应和工具,因而是『肉体的监狱』——恰好颠倒了柏拉图以来『身体是灵魂的监狱』的传统。

这个灵魂是一种权力解剖学的效应和工具;这个灵魂是肉体的监狱。
第一章 犯人的肉体
全书最著名的倒转之一:不是灵魂囚于肉体,而是『灵魂』作为权力干预的产物反过来监禁肉体。
+灵魂soul
福柯意义上的现代灵魂:由惩罚、监视与强制方法在肉体周围和内部生产出来的权力效应。
区别于基督教生而有罪的灵魂;它与心理、人格、意识等现代话语共属同一系谱。
现代法官为何热衷于罪犯的『灵魂』?
灵魂话语让惩罚超出罪行本身,扩展到对危险性、正常性的评估与矫正;精神病专家、心理学家等辅助权威分享惩罚权力,司法因此不断嵌入超司法知识。治疗话语不是削减权力,而是以更细密的方式扩大惩罚权力的合法运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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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司法酷刑的三条标准司法酷刑的三条标准

P09

何谓「肉刑」(Supplice)

直至法国大革命,刑罚基本形式由1670年法令规定:死刑、拷问、苦役、鞭刑、公开认罪、放逐。酷刑占据重要地位,但福柯提醒:它并非无法无天的狂暴。若古在《百科全书》中把『肉刑』定义为『引起某种令人恐惧的痛苦的肉体惩罚』;福柯进而提出酷刑的三条标准——痛苦必须可精确度量、按等级计算;酷刑须是标明受刑者的仪式;它必须引人注目,几乎是一场凯旋式。痛苦在酷刑中是一门受调节的量化艺术。

酷刑是一种技术,它并非一种无法无天的极端狂暴表现。……酷刑是以一整套制造痛苦的量化艺术为基础的。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如罗西所形容:『但丁的诗进入了法律。』
+司法酷刑judicial torture
有差别的痛苦制造方式,一种标明受刑者和体现惩罚权力的有组织仪式。
区别于『司法拷问』(question):后者是在秘密的书面程序中为逼取供词而施暴,酷刑则是公开的惩罚仪式本身——两者在古典刑法中各占明确位置。
『但丁的诗进入了法律』意味着什么?
法律精确计算痛苦:鞭笞次数、烙印位置、火刑柱上拖延的时间、肢解身体的方法,都依罪行与身份分级组合。酷刑不是激情失控,而是与罪行严重程度严格对应的痛苦等级表——一门需要长期学习的『肉体刑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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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公开处决:重振君权公开处决:重振君权

P10

秘密程序与公开仪式

古典刑事司法呈现一种悖论结构:调查与判决全程秘密而书面,被告对证据茫然不知;但判决必须通过犯人的肉体向所有人昭示——公开处决把秘密程序的结果搬到广场上。因此公开处决具有司法—政治功能:它是重建一时受伤害的君权的仪式,用过剩的暴力展示君主『无坚不摧的力量』。福柯强调,这不是前一个时代的残余,其全部机制都蕴藏在刑法制度的政治功能之中。

公开处决就具有一种司法—政治功能。它是重建一时受到伤害的君权的仪式。……公开处决并不是重建正义,而是重振权力。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与加冕、入城仪式同类:权力失而复得的展示。
+凯旋仪式triumphant ritual
公开处决的仪式功能:展示君主对犯罪施以过剩力量,用恐怖使臣民意识到君主的无限存在。
惩罚的方式刻意显得不平衡、过分——不平衡正是君主优势的证明。
为什么公开处决的恐怖不是『野蛮残余』而是机制需要?
犯罪被理解为对君主本人的冒犯,惩罚以远超罪行的暴力回应,以显示力量悬殊。这套恐怖不是司法失控,而是刻意的不平衡——惩罚仪式必须壮观到让每个观者都感到君主的威力。因此17世纪法学家明知其残忍,仍视之为杀一儆百的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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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断头台周围的骚动断头台周围的骚动

P11

民众:从观刑者到反叛者

然而仪式有失控的一面。处决日工作停顿、酒馆爆满,民众向刽子手掷石、抢夺犯人;在展示罪恶与无敌权力的仪式中,民众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受刑者。阿维农、巴黎的骚动一再显示:暴力方向可能在瞬间逆转,受刑者变成怜悯甚至歌颂的对象。福柯指出,废除公开处决仪式,除恻隐之心外,国家权力对仪式多义效果的政治担忧也是重要因素;改革者的最初呐喊之一,正是废除这种不再能吓倒民众的手段。

民众在展示罪恶的恐怖和无敌的权力的仪式中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那些受到刑罚的人,而且与那些人一样,民众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更严重地受到不受限制的合法暴力的威胁。
第二章 断头台的场面
处决本想制造恐怖,却让观众与被处决者站到了一起。
+残暴atrocity
犯罪与惩罚之间的沟通原则:犯罪以残暴冒犯君主,惩罚以更甚的残暴加以消灭并公之于众。
法学家常用『残暴』描述公开酷刑与处决;它既是犯罪特征,又为惩罚的加重提供合法性。
公开处决为何反而成为骚动中心,并加速自身的废除?
处决本要制造恐怖与儆戒,但观众可能同情受刑者、攻击刽子手,仪式遂成为孕育反抗的『不确定的节日』。当民间非法活动与政治动荡结合,国家宁愿放弃这场戏剧,改用隐蔽、连续、常规化的惩罚——惩罚景观的消失首先是权力策略的调整,而非单纯的人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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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惩罚改革背景

改革:权力的再分配改革:权力的再分配

P12

惩罚改革的政治经济学

公开酷刑遭批判的真正目标不是司法特权的枝节,而是其本原——君主的『至上权力』。18世纪改革者的纲领,与其说是确立更公正的惩罚原则,不如说是重新安排惩罚权力:使其分布更合理,既不过分集中于特权点,也不分散为对立机构;使其产生更稳定、更有效、更持久的效果。改革是要减少经济代价(摆脱财产制与卖官鬻爵)和政治代价(摆脱君主专横),让审判权脱离君权、获得连续效果。

改革是为了既增加效应又减少经济代价(通过使之脱离财产制度、买卖制度以及在获取官职和做出判决方面的腐败体制)和政治代价(通过使之脱离君主的专横权力)。新的刑法理论实际上是与一种关于惩罚权力的新的『政治经济学』相呼应的。
第二部 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改革』的实质是惩罚权力的新经济布局,而非人道主义的自发胜利。
+惩罚的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of punishment
以最少的经济与政治代价获得最大、最持久的惩罚效应的权力再分配策略。
改革者多为法律界人士而非哲学家;『人道』修辞之下是权力技术的新布局。
惩罚改革的真正动力是什么?
改革不是启蒙哲学家的道义胜利:其准备工作大部分由司法官员在法律机制内部完成,伏尔泰等哲学家只是多声部中的一翼。共同目标是重新分配惩罚权力——使权力分布合理、审判权脱离君权。福柯因此把改革读解为一种权力策略,而非人道理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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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 惩罚改革背景

三种权力技术学三种权力技术学

P13

酷刑、符号、规训

到18世纪晚期,三种组织惩罚权力的方式并存。君主制模式:惩罚是君权的仪式,以报复性标志施加于肉体,制造恐怖;改革派法学家模式:惩罚使人重获权利主体资格,用可传播的符号—表象改造灵魂;监狱模式:惩罚是对人的强制技术,通过习惯与行为中的痕迹训练肉体。标志、符号、痕迹;仪式、表象、操作——三种机制对应三种权力技术学。第二部《惩罚》将展开前两种模式的争论,第三部则追踪规训技术的胜利。

权力形态机制与工具作用对象效果
君主的仪式报复的标志、公开处决受折磨的肉体恐怖的展示
社会的符号编码的表象、观念流通被操纵的表象的灵魂观念的预防
机构的操作规训与训练技术被训练的肉体习惯的养成
三种惩罚方式能化约为法律理论或道德选择吗?
不能。它们与法律理论重合却不归结于理论,与制度接近却不等于制度。福柯把它们定位为惩罚权力运作的三种方式、三种权力技术学,因而应在操作层面比较其机制与效果,而不是在法哲学层面裁判其正义与否——这正是系谱学与规范政治哲学的分野。
→延伸阅读:涂尔干《社会分工论》(1893);鲁舍、基希海默尔《惩罚与社会结构》(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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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酷刑景观的消失酷刑景观的消失

P14

18世纪与19世纪之交,欧洲惩罚体制被整体重新配设:作为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示众柱、烙印、铁链囚犯队相继废除,惩罚「愈益成为刑事程序中最隐蔽的部分」。福柯提醒,这不等于简单的「人性胜利」:惩罚的效力不再源于可见的强烈程度,而源于它的必然性,受惩罚的确定性取代了公开的可怕场面。

+惩罚的温和化the softening of punishment
酷刑景观式微、肉体痛苦不再是刑罚构成因素的进程,福柯称之为「惩罚节制时代」的开始。
法律史家视之为数量现象(更少残忍、更多仁爱),福柯追问的则是权力运作对象与机制的变化。
为什么福柯拒绝把酷刑消失解释为「人道主义的胜利」?
在他看来,「更少的残忍、更多的仁爱」只是表层叙事。真正变化的是惩罚运作的对象与权力经济学:权力不再公开作用于肉体,而是转向精神、纪律与日常监视。人道话语本身是惩罚技术转型的伴生物,掩盖了权力策略的精密计算——「人道」是效果而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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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惩罚灵魂:马布利原则惩罚灵魂:马布利原则

P15

刑罚严峻性持续减弱的表象之下,福柯发现的是「惩罚对象发生了变化」:最严厉的刑罚不再施加于肉体,而是深入灵魂、思想、意志和欲求。罪犯的「非肉体」层面——心理、人格、意识——成为刑法干预的新场域,围绕它生长出精神病学、犯罪学知识与整套人道话语。

如果由我来施加惩罚的话,惩罚应该打击灵魂而非肉体。
第二部·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马布利 Mably)
福柯称 1760 年前后理论家们开创的这个时代「迄今尚未结束」。
+灵魂(非肉体现实)the soul as non-corporeal reality
权力在肉体周围和内部不断产生出来的效应——「这个灵魂是肉体的监狱」。
区别于基督教神学中生而有罪的灵魂:它生于惩罚、监视与强制的方法,是权力解剖学的效应和工具。
福柯所谓「灵魂是肉体的监狱」是什么意思?
灵魂不是先于肉体存在的实体,而是权力技术围绕被惩罚、被监视、被矫正者生产出来的现实。心理、人格等话语看似人道关怀,实为权力驾驭肉体的工具与效应。惩罚转向「灵魂」不是权力的削弱,而是其向精神领域的深入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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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

人道背后的权力经济学人道背后的权力经济学

P16

福柯断言,刑罚人道化背后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惩罚权力经济学」:改革不是新情感状态的产物,而是对待非法活动的新政策——不是惩罚得更少,而是更有效、更普遍、更深地嵌入社会。启蒙思想家提供了通用处方:以符号学为工具,把精神当作可供铭写的表面,通过控制思想来征服肉体。

愚蠢的暴君用铁链束缚他的奴隶,而真正的政治家则用奴隶自己的思想锁链更有力地约束他们……最坚固的帝国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就建立在大脑的软纤维组织上。
第二部·第一章 普遍的惩罚(塞尔万 Servan)
「思想锁链」比铁链更牢固,因为它被误认为是自愿的结果。
+惩罚权力经济学economy of the power to punish
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惩罚效果与普遍威慑的权力计算,讲求精密、有效、经济。
对照君主「过剩权力」的奢侈使用——公开处决式的暴力耗费巨大且激起民变。
本章所谓「两种对象化进程」指什么?
一是把罪犯界定为脱离契约的「公敌」乃至「不正常的人」,通向日后的科学治疗;二是从惩罚效果出发,传播表象与符号、按精细变量调节刑罚。福柯强调二者并非人道情感附加于惩罚,而是产生于权力策略本身,为犯罪学的诞生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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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第二章 惩罚的温和方式

惩罚的表象技术学惩罚的表象技术学

P17

改革者的理想刑罚不再制造肉体的实际痛苦,而要在公民头脑中植入「痛苦观念的痛苦」。刑法需要锻造犯罪观念与惩罚观念之间的联想锁链——障碍-符号体系。惩罚作用于表象而非肉体,公众的头脑成为可供铭写的表面,「精神」取代肉体成为权力战略的中心。

惩罚应该利用的不是肉体,而是表象(representation)。
第二部·第二章 惩罚的温和方式
惩罚艺术必须建立在一种表象技术学上。
+障碍-符号obstacle-sign
在犯罪观念前设置障碍、使人自动联想到惩罚的符号;惩罚成为「表示障碍的符号」。
惩戒从展示仪式转为符号技术,借助启蒙思想家关于利益、表象与符号的理论。
符号技术与酷刑技术的惩戒逻辑有何不同?
酷刑通过展示痛苦与君主「过剩权力」威慑,却常激起民众骚动与对罪犯的同情;符号技术以观念联想机制运作,让惩罚的想像先于犯罪冲动,防止「这二者中的任何一者的再出现」。前者作用于肉体与场面,后者作用于思想与日常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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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 第二章 惩罚的温和方式

六原则与惩罚之城六原则与惩罚之城

P18

改革者提出符号技术的六条原则:最少、充分想像、侧面效果、绝对确定、共同真理、详尽规定。刑罚应同犯罪类比,仿佛出自「事物的本性」;还要像林奈分类那样编成犯罪-刑罚对照表。由此出现「惩罚之城」的乌托邦:数百个小惩罚剧场遍布社会,每个惩罚都是一则寓言。

任何一个惩罚都应是一则寓言。
第二部·第二章 惩罚的温和方式
出自福柯引述的「惩罚之城」构想,盛大的公开处决让位给日常的教化戏剧。
+惩罚之城the punitive city
改革者设想的惩罚作为景观、符号与话语遍布整个社会的乌托邦方案。
它与「教养所」的封闭强制模式对立;断头机则体现另一面:死刑简化为瞬间、只针对个人、几乎不触肉体。
历史最终为何没有选择「惩罚之城」而是监狱?
符号技术依赖观念传播与场面教化,难以应对层出不穷的非法活动和需要个别化管理的罪犯,且仍是公开场面,保留着群众参与的危险。监狱则以封闭空间、持续管理犯人肉体与时间的方式使惩罚权力制度化——两种权力技术在此历史性地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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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一章 驯顺的肉体

士兵:从符号到机器士兵:从符号到机器

P19

17世纪初的理想士兵靠天然体魄与胆量即可一眼辨认,他的肉体是力量与勇猛的纹章。到18世纪后期,士兵变成「可以创造出来的事物」:用一堆不成形的泥、一个不合格的人体,就能造出所需机器。体态被逐渐矫正,强制慢慢通过人体各部位,变成习惯性动作——农民被改造得具有「军人气派」。

「人是机器」这部大书是在两个领域同时撰写的。一个是解剖学—形而上学领域……另一个是技术—政治领域。
第三部·第一章 驯顺的肉体
拉美特利《人是机器》既是唯物主义还原,又是训练理论。
+驯顺性docility
可解剖的肉体与可操纵的肉体在「驯顺」观念中的结合:可被驾驭、使用、改造和改善。
古典时代发现人体是权力的对象和目标,腓特烈二世的军团是「政治玩偶」的微缩模型。
士兵形象的前后对比说明了什么?
说明人体从天赋符号的展示对象,变为可零敲碎打地操练与矫正的材料。「驯顺-功利」关系取代自然资质,成为支配人体的新逻辑:更有用意味着更顺从,反之亦然。军事操练正是这种新权力技术的最初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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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一章 驯顺的肉体

微分权力与政治解剖学微分权力与政治解剖学

P20

新规训技术有三点新颖之处:控制范围上「零敲碎打」地处理肉体——运动、姿势、态度、速度;控制对象从符号转向机制、运动效能与力量;控制模式是持续强制,监督活动过程而非结果,按严密划分的时间、空间和活动编码进行。真正重要的仪式是操练。

纪律既增强了人体的力量(从功利的经济角度看),又减弱了这些力量(从服从的政治角度看)。
第三部·第一章 驯顺的肉体
驯顺-功利关系:它使体能脱离了肉体。
+政治解剖学political anatomy
支配他人肉体、按选定技术控制其「做什么」与「怎么做」的权力力学,亦称「权力微观物理学」。
区别于君主法权与国家宏观政治,它是谦恭而多疑、精心计算、持久运作的权力。
「微分权力」(infinitesimal power)与君权有何区别?
君权宏大、仪式化、诉诸符号与暴力;微分权力细小而持续,作用于肉体的姿势与节奏,无需昂贵粗暴的占有关系即可获得效果。它使能力增强与支配加剧聚敛结合——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所需的劳动力技术,比统治仪式更精密、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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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一章 驯顺的肉体

规训造就四种个体规训造就四种个体

P21

规训从肉体中创造出四种个体:单元性(空间分配)、有机性(活动编码)、创生性(时间积累)、组合性(力量组合)。规训权力不是挑选和征用,而是「训练」:把混杂流动的肉体变成多样性个别因素。规训权力锻造的是既作为操练对象、又作为操练工具的个体。

规训「造就」个人。这是一种把个人既视为操练对象又视为操练工具的权力的特殊技术。
第三部·第一章 驯顺的肉体
个体不再是权力的先在前提,而是规训的效果。
+操练exercise
规训的时间技术:把任务与时间分配结合,使人接受等级化、序列化的训练。
「创生性」即由时间积累产生的能力——时间被用于榨取而非奉献。
为什么说规训的个体是「被制造出来的」?
在封建等级中,个人化是「上升」的:特权越多越被纪念。规训颠倒了这一轴心,个人化变成「下降」——越是被监视、被度量的儿童、病人、罪犯越个人化。个性从此以规范为参照被比较度量,个体档案化,为「心理-」科学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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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层级监视层级监视

P22

规训权力的成功「无疑应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二者在检查中的组合。监视使规训权力成为「内在」体系: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监督不是教学或生产的附加物,而是提高效能的机制。学校的「干事」体系、军营哨位、工厂监督,让视线网络覆盖整体。

纪律使一种关系权力得以运作……它用不间断的精心策划的监视游戏取代了公共事件的展示。
第三部·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权力「物理学」遵循光学和力学法则,而非暴力与炫耀。
+层级监视hierarchical observation
自上而下又横向覆盖的权力网络:使被监视者可见,同时监视者本身也受层层监督。
与君主的壮观仪式对照,监视是沉默、审慎而持续的,使权力匿名化、自动运行。
为什么福柯说层级监视既「毫不掩饰」又「绝对审慎」?
「毫不掩饰」指它无所不在、无时不警醒,甚至监视负有监督任务的人;「审慎」指它始终在沉默中发挥作用,不诉诸滥施淫威和暴力。权力不再是可占有的物或可转让的财产,而是作为机制的一部分起作用——愈匿名,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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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规范化裁决规范化裁决

P23

规训机构中永远运转着「小法庭」:迟到的学生、不规范的姿势、不端的举止都会受到处罚。规训处罚的功能是缩小差距——依据个人行为与规范的距离做出裁决,等级、奖励与惩罚都属于矫正与训练。福柯由此揭示「规范」权力的兴起:规范的力量贯穿在纪律之中。

规训机制掩藏着一种「规范处罚」……规范(norm)的力量似乎贯穿在纪律之中。
第三部·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规范的」成为教学、医疗与工业生产的强制原则。
+规范化裁决normalizing judgement
依据规范对个体行为进行度量、区分、排列与矫正的规训处罚机制。
与司法刑罚的二元对立(允许/禁止)不同,它排列等级、同化差距、度量偏离。
规范处罚与司法刑罚有何根本区别?
司法诉诸必须记住的法律条文,只做允许与禁止的二元划分、一劳永逸地定罪名;规训处罚度量差距、排列等级、追求同化。福柯认为司法的人本主义并非人道观念的胜利,而源于规训规范化技术的兴起——「规范」自18世纪起与律法、传统并立,成为现代社会的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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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检查:权力-知识的结合检查:权力-知识的结合

P24

检查把层级监视与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它「是一种追求规范化的目光,一种能够导致定性、分类和惩罚的监视」。考试、阅兵、会诊、视察把个人置于书写档案之中,使每个个体成为「个案」。检查确立了个人的能见度,以便区分、判断与处置每一个人。

检查把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权力关系和认识关系的强行介入在检查中异常醒目。
第三部·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在规训程序的核心,检查显示被征服者的对象化。
+检查examination
规训特有的仪式化程序,将监视与裁决合一,使个人成为可描述、可分析、可比较的对象。
权力-知识互相生产的关键现场:任何权力增长都在其中促成某种知识。
福柯为何呼吁撰写「检查(考试)的历史」?
因为在这一「微不足道的技术」中可发现完整的知识领域与权力类型:从精神病学到教育学、从疾病诊断到劳动雇用的检查方法,都在贯彻提取和建构知识的权力关系。人文科学与其说带意识形态,不如说诞生于这些规训操作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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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瘟疫与规训空间瘟疫与规训空间

P25

福柯以17世纪瘟疫流行城市的管制命令为例:空间被分割、每户封闭,区长、里长逐户清点,人人被固定在位置上,一切情况被登记。用以对付瘟疫的是秩序。与驱逐麻疯病人的排斥实践不同,瘟疫引出分割与监视的规训方案——一个治理完善的城市的乌托邦。

瘟疫是一种混合,规训是一种解析。规训施展自己的权力来对付瘟疫。
第三部·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权力有规律地、连续地自我分权,深入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
+规训解析disciplinary partition
把混杂人群分割、定位、登记并逐个监视的空间权力技术。
对麻疯病人是「打上印记-放逐」的排斥;对瘟疫是「解析-分配」的规训。
「麻疯病人模式」与「瘟疫模式」的区分有何意义?
前者是排斥与净化共同体的政治梦想,后者是「被规训的社会」的政治梦想。19世纪起两种模式汇合:被排斥者(疯人、罪犯)被当作瘟疫受害者加以精细的规训分割——二元划分与个体化分配的结合,成为一切控制机构的标准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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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边沁的圆形监狱边沁的圆形监狱

P26

边沁(Bentham)的全景敞视建筑是规训机制的理想形态:四周环形囚室,中心瞭望塔。逆光之下,囚室中的人被一览无余而看不到监视者。由此产生主要后果: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使权力自动发挥作用——监视无需实际在场。

权力应该是可见的但又是无法确知的……全景敞视建筑是一种分解观看/被观看二元统一体的机制。
第三部·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中心瞭望塔,人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到。
+全景敞视主义Panopticism
边沁圆形监狱体现的权力技术:以持续可见性实现自动监视,使权力的实际运用不再必要。
「可见性就是一个捕捉器」——充分的光线比黑暗更能捕捉囚禁者。
为什么「可见而不可确知」比持续监视更有效?
被囚禁者永远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否被窥视,只能假设自己在被观看,从而把监视内化为自我约束。权力不再依赖暴力或监视的连续在场,而是由被监视者自己维持。这种不对称的观看关系正是全景敞视机制的核心,也是它能移植到学校、工厂、医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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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 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监视社会与本段小结监视社会与本段小结

P27

全景敞视模式「注定要传遍整个社会机体」:从监狱设计纲领扩散为规训社会的基本运作程序,与人口增长、生产机构扩大等进程相伴。福柯总结:我们不是置身于圆形竞技场或舞台上,而是处于全景敞视机器之中。

+规训社会the disciplinary society
监视机制与规范权力弥漫全社会的形态,个人被编织进力量与肉体的技术之中。
福柯:规训社会的形成与经济的、法律-政治的以及科学的进程密切相联。
我们的社会不是一个公开场面的社会,而是一个监视社会。
第三部·第三章 全景敞视主义
第三部结尾的名句,规训社会判断的浓缩表达。
  • 01惩罚温和化=对象从肉体转向灵魂
  • 02符号技术作用于表象与观念
  • 03驯顺的肉体:微分权力与政治解剖学
  • 04规训三手段与全景敞视的扩散
如何理解福柯「我们不是希腊人」的判断?
我们自认生活在公开场面与话语交流的社会,实则被精心编织进力量与肉体的技术:监视日常化、检查无处不在、规范被内化。这种权力比君主的戏剧性暴力更细微也更持久。读本段应追问:今天的数字监控与算法治理,是否是全景敞视主义的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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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监狱:先于刑法的制度监狱:先于刑法的制度

P28

「如果说监狱是与新法典一起诞生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当社会尚未把监狱写进法律时,分配人员、固定空间、榨取时间、维持可见、积累知识的规训机构已在法律之外形成。刑事拘留的原型——根特、格洛斯特、沃尔纳街监狱——是转变的可见标记而非起点:18 世纪立法引入拘留刑罚时,也使规训机制征服了法律制度。

它似乎是历史运动本身的产物,人们别无选择。
第四部·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监狱「不言而喻」的第一重基础——「人们无法『想像』如何来取代它」。
+监狱的自我证明self-evidence of prison
两重基础使监禁显得「最直接、最文明」:法律-经济基础(剥夺自由对一切人「平等」、可用时间量化、「坐牢的人是在『还债』」);技术-规训基础(监狱很像兵营、学校、工厂,被要求成为改造人的机构)。
福柯强调监狱不是先有剥夺自由、再添教养功能,而是从一开始就是「合法拘留」与教养任务的复合体。
为什么福柯拒绝把监狱看作刑法典的产物?
因为监狱形式——通过施加于肉体的精确压力使人驯顺而有用——在兵营、学校、工场中早已成熟。1810 年法典只是「接受」了已在别处运作的强制机制。监狱的诞生因此不是人道立法的胜利,而是规训权力征服法律制度的标志:司法宣称「平等」「自治」,骨子里却包含规训征服的一切不对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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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P29

巴尔塔尔(Baltard)把监狱称作「彻底而严厉的制度」。它必须是最彻底的规训机构:对身体训练、劳动能力、日常行为、道德态度、精神状况负全面责任——学校、工厂、军队只涉及某些方面,监狱则是「全面规训」;没有任何外界干扰与内部断裂,实行不停顿的纪律;对犯人施展几乎绝对的权力。

这种教育占据了整个的人,占据了人的全部体力和道德能力,占据了人的全部时间。
第四部·第一章(夏尔·卢卡 Charles Lucas 语)
监狱的彻底性,在于对时间、空间与思想的绝对占有。
+隔离isolation
监狱的首要原则:使犯人与外部世界及促成犯罪的一切事物隔离,使犯人彼此隔离。单独囚禁使人反省悔恨,更保障权力「以最大的强度」施加于个人而不受任何影响颠覆。
奥本制(夜间独居、白天沉默集体劳动)与费城制(绝对隔离)的长期争论只是隔离方式的争论,隔离原则为各方接受;争论核心是「强制地实行个人化」。
奥本制与费城制的争论为何旷日持久却无结论?
因为双方对核心原则毫无分歧——通过中断所有不受监视、不按等级排列的关系来强制个人化,分歧只在技术细节(宗教、医学、经济、建筑)。这说明监狱改造方案的高度共识:问题从来不是「要不要隔离」,而是如何更有效地个人化;争论本身成了监狱体制自我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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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教养知识与过失犯教养知识与过失犯

P30

教养机构从司法手中接收的是被定罪的人,但它施加作用的对象却不是罪行、甚至不是犯罪者,而是另一个角色——过失犯(delinquent)。「履历」的引进使「罪犯」被确定为先于犯罪、甚至与犯罪无关的存在;心理学因果论与精神病学话语在边界上交叉,形成「危险分子」观念,犯罪学由此诞生。

法律的惩罚针对着一种行为,而惩罚技术则针对一种生活。
第四部·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福柯对「罪犯/过失犯」之分最精炼的概括。
+过失犯delinquent
区别于罪犯:罪犯由行为与责任界定,过失犯由本能、冲动、习性、性格等生活轨迹界定,是「反常类型的传记单位」。教养技术与过失犯是「一对孪生兄弟」——不是科学先发现过失犯再改进教养,而是二者相互衍生。
译者后记补充:过失犯指因恶劣环境或性格缺陷而有犯罪倾向的人,也指屡教不改的习惯性犯罪者;delinquency 译「过失性状」(犯罪倾向)或「过失犯罪」(习惯性犯罪)。
为什么说「监狱制造了过失犯」?
双重意义:一是监狱几乎总是把获释者送回法庭——它制造累犯;二是监狱把「过失性状」这一非司法现实引入法律运作,用履历、分类与持续观察把犯人对象化为危险分子,使惩罚针对生活而非行为。过失性状是「监狱对司法的报复」,使法官哑口无言,转而求助于犯罪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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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从铁链队到囚车从铁链队到囚车

P31

从公开处决到监狱刑罚不是向「无差别刑罚」的转变,而是从一种惩罚艺术向另一种精巧惩罚艺术的转变,其象征是 1837 年警务马车取代铁链囚犯队。铁链队保留着旧仪式的展示结构:钉项圈的断头台仪式、十万观众围观、辱骂与同情交织,甚至沿途引发抢劫与骚乱。取代它的不是简单封闭马车,而是一种「活动监狱」。

同一辆车就可以毫无妨碍地同时装运重犯和轻犯、男犯和女犯、儿童和成年人……而他们彼此不会知道,也无法交谈。
第四部·第二章(《判决公报》1837 年 6 月 15 日)
可见性从「给群众看」翻转为「只给看守看」——囚车是一个活动的全景敞视监狱。
+惩罚的技术变化technological change in punishment
铁链囚犯队与囚车是两种惩罚艺术的标本:前者是「送别犯人的节日」,民众参与,可能激发对司法的反抗;后者以封闭、沉默与持续监视让旅程本身成为教养规训,犯人下车时「平静得令人吃惊」。
福柯以此浓缩刑事拘留取代公开处决的八十年历程:惩罚从戏剧变成技术。
官方废除铁链队的理由与福柯的分析有何不同?
官方理由是「不符合我们的道德」、场面「不能教育民众」。福柯指出这与 18 世纪废除公开处决出于同一策略:民众在场的惩罚是危险的——同情、骚乱与罪犯的荣誉化。囚车把惩罚变成沉默、隔绝、不可见的监视,在旁观者脑海中留下「更有益、更持久的印象」。道德话语再次是技术变迁的效果而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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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监狱的失败:七准则监狱的失败:七准则

P32

监狱从诞生起就被宣布为失败:它没有降低犯罪率;拘留制造累犯(从中央监狱出去的人 38% 被再次判刑);获释犯人的处境——警察监视、证件羞辱、难以就业——必然逼其再犯。但一个半世纪以来,对批评的回应始终是重申同一条教养路线:1945 年阿莫尔委员会的措辞与 1847 年布鲁塞尔教养会议几乎逐字相同。

  • 01改造原则:以改造犯人、重返社会为宗旨
  • 02分类原则:按性别、个性、堕落程度安置
  • 03刑罚调节原则:按改造进度分级渐进
  • 04工作义务权利原则:劳动是减轻痛苦的因素
  • 05教养教育原则:监禁是一个教育问题
  • 06专业监管原则:由教育者与医生专业监管
  • 07辅助制度原则:出狱后仍受监督与帮助
+监狱体制carceral system
不只是高墙、看守、规章与暴力组成的机构,而是「话语和建筑、强制性规章和科学命题、实际社会效应和所向披靡的乌托邦、改造过失犯的计划和强化过失倾向的机制」的组合;所谓失败是监狱运作的组成部分。
福柯由此提出关键转向:如果监狱旨在减少违法,它确实失败了;但如果它旨在区分、分配和利用非法活动呢?「失败」必须放进非法活动的总体战略中重读。
监狱的「失败」与「改革」是什么关系?
通常的历史叙事是「确立—失败—改革—再失败」的编年;福柯指出它们是重叠的:教养技术方案与拘留原则同时诞生,批评也在同一时间出现,而改革不过是七条准则的无限重申。改革不是对失败的修正,而是「监狱体制」的自我复制——失败完成区分非法活动的功能,改革话语则持续为体制提供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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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的政治经济学过失犯罪的政治经济学

P33

福柯提出一个倒转的假设:监狱极其成功地制造出过失犯罪——一种在政治上或经济上危害较小、有时可以利用的非法活动形式。警察-监狱体制从各种非法活动中分割出一个可操纵的过失犯罪:警察监视给监狱提供罪犯,监狱把罪犯变成过失犯,过失犯成为警察监视的目标与助手——「三位一体」,构成永不中断的循环。

虽然在司法上合法活动和非法活动是对立的,但在战略上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是对立的。
第四部·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被当作工具使用的非法活动,用以区分、安排和监督其它非法活动。
+非法活动的区分管理differentiated management of illegalities
刑罚不是简单地「遏制」非法活动,而是「区分」它们,给它们提供一种普遍的「经济机制」——有所放任(统治阶级的非法活动)又有所苛待(民众的非法活动);过失犯罪被组织成相对封闭又可渗透的环境,掩盖人们想要宽容的非法活动。
维多克(Vidocq)是这一机制的化身:过失犯首领转身为警方效劳,把犯罪世界变为可观察的治安技术。
为什么对民众非法活动要「区别对待」?
19 世纪初民众非法活动出现三种扩散:进入政治视野、与社会斗争结合、不同层次的违法相互沟通——立法者对「野蛮、无道德阶级」的恐惧由此而来。刑事司法遂有所放任、有所苛待:容忍金融投机等上层非法活动,用监禁聚焦下层犯罪,并把工人争权斗争与刑事犯罪混为一谈,以维持「持久的冲突状态」来分割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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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三章 “监狱”

梅特莱:规训标本梅特莱:规训标本

P34

福柯为「监狱体制」选的诞生日期不是颁布刑法典的 1810 年,而是 1840 年 1 月 22 日——梅特莱(Mettray)农场正式开始使用的日子。在那里可以发现「修道院、监狱、学校、兵团」:囚犯被分配在等级严明的小班中,同时奉行家庭、军队、工厂、学校、司法五种模式;囚室墙上写着黑色大字:「上帝注视着你」。

我这么快就离开了这个农场,太可惜了!
第四部·第三章(梅特莱少年垂危之际,转引自 Ducpétiaux)
福柯称之为「第一个教养所圣徒的死亡」——规训的成功借受规训者之口宣布。
+监狱群岛carceral archipelago
在刑法领域边界之外,农业劳改农场、孤儿院、习艺所、工厂-修道院、慈善团体、工人住宅区组成群岛,把教养技术扩散到整个社会机体。梅特莱既是一所监狱又不完全是监狱:它还收容被宣判无罪的未成年人与寄宿生,恰位于刑罚的边界上。
梅特莱的长官是「行为技师:品行工程师,个性矫正师」——观察与训练同步,知识积累与服从制造互为条件。
为什么选择梅特莱而非刑法典作为「监狱体制」的起点?
因为梅特莱把各种对行为进行强制的技术集大成:五种模式复合、持续观察网、训练与知识生产合为一体,并建立第一所「纯粹纪律的训练学院」——干部像学生一样受训。1848 年革命时各地学校都造反,梅特莱囚犯「比以往更平静」,证明这种训练有效。福柯认为它标志着施加于抗拒规训者的权力-知识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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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 第三章 “监狱”

规训社会与规范帝国规训社会与规范帝国

P35

监狱把惩罚程序变成教养技术,「监狱群岛」把它扩散到整个社会,造成「监狱连续统一体」:从最轻微的强制不间断地延展到最长的刑事拘留。其结果是规范(norm)的统治——「对是否正常进行裁决的法官无处不有。我们生活在一个教师-法官、医生-法官、教育家-法官、『社会工作者』-法官的社会里。」

在这种人性中,我们应该能听到隐约传来的战斗厮杀声。
第四部·第三章(全书结尾)
被统一起来的人性是权力关系的效果与工具——福柯对规训社会的最后诊断。
+规范化权力/规范normalizing power / norm
监狱体系促成的新「法律」形式——合法性与自然性、约定俗成与章程的混合。司法权力内部错位:法官日益热衷于判断正常与反常、诊断与治疗,做出「治疗性」判决。
与法律-主权模型相对,规范权力的参照系不是合法/非法,而是正常/反常;规范成为监狱网络的「最大支柱」。
为什么监狱「不可取代」?
因为监狱不只是镇压工具,它植根于权力机制与战略之中,处在普遍规训网络的节点上。替代监狱意味着触动整个规范化社会机器——学校、医院、工厂与社会工作的连续统一体。福柯最后的提问因此不是「要不要监狱」,而是:这些从事规范化的机制及其通过新纪律的扩增所具有的广泛权力,是否被过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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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CRIPT · 译者后记

规训:一个译名的诞生规训:一个译名的诞生

P36

译者在后记中说明:「规训」是特意杜撰的译名,意为「规范化训练」。法文书名 Surveiller et punir 直译是《监视与惩罚》,福柯本人建议英译名 Discipline and Punish——discipline 兼具纪律、教育、训练、校正、训诫与「学科」多重含义,而「规范化」是这种权力技术的核心特征。单数译「规训」,复数译「纪律」。

  • 01规训=discipline,意为「规范化训练」
  • 02古典时期=绝对君主制至大革命时代(classical period)
  • 03表象=representation,亦译「观念」「再现」
  • 04过失犯=delinquent,指有犯罪倾向者、习惯性犯罪者
  • 05规范=norm,动词与动名词统一译「规范化」
研究生评注 · NOTE
译者后记还透露中译本的谱系:译稿 1992 年在台湾出版,后经全面校订交三联书店「学术前沿」丛书出版。福柯称本书为「我的第一部著作」,取「成熟之作」与「领衔之作」双重含义。译者坦言译名是尝试,「是否合适,还有待读者的批评」——翻译本身就是权力-知识在语言之间的再度运作。
福柯为什么建议把书名改为《规训与惩罚》?
因为监视只是规训技术的一个环节,而 discipline 是全书核心概念:它既是对肉体的干预、训练、监视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还兼有「学科」的含义——权力-知识的双重面相浓缩于一词。改书名是为突出这一术语的核心地位;中译「规训」兼取「规范化」与「训练」,正是为了保留这层双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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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SSARY · 术语墙

核心术语核心术语

P37
+规训discipline
既是对肉体的训练、监视与干预的权力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核心特征是规范化。
+全景敞视主义panopticism
边沁圆形监狱体现的监视原则:权力可见而无法确知,使权力自动化、非个性化。
+过失犯delinquent
由生活履历、习性、性格界定的「危险分子」,监狱与教养技术制造的产物。
+过失犯罪delinquency
被监狱体制确定、分割、渗透、组织在封闭环境中的非法活动形式。
+规范norm
合法性、自然性与规章的混合,以正常/反常为判准,规范化权力的核心。
+权力-知识power-knowledge
权力与知识直接相互连带:不建构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
+惩罚权力经济学economy of the power to punish
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惩罚效果与普遍威慑的权力计算。
+惩罚之城punitive city
改革者设想的符号化惩罚遍布社会的乌托邦,与「监狱之城」相对。
+监狱群岛carceral archipelago
刑罚边界之外的教养机构网络,把监狱技术扩散到整个社会机体。
+监狱体制carceral system
话语、建筑、规章与科学命题的组合,其「失败」是运作的组成部分。
+非法活动illegalities
被法律禁止的活动总体;刑罚的战略功能是区分、分配与利用而非消灭。
+驯顺性docility
可解剖的肉体与可操纵的肉体的结合:可被驾驭、使用、改造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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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S · 金句页

金句摘录金句摘录

P38
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
第二部·第二章 惩罚的温和方式
权力-知识命题的经典表述,颠覆「知识只有摆脱权力才可能」的信念。
法律的惩罚针对着一种行为,而惩罚技术则针对一种生活。
第四部·第一章 彻底而严厉的制度
罪犯与过失犯之分:司法审判行为,教养技术审判生活。
监狱必然制造过失犯。这是它强加给囚犯的生存状态所决定的。
第四部·第二章 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
监狱失败的证据,恰是它成功的机制。
我这么快就离开了这个农场,太可惜了!
第四部·第三章(梅特莱少年遗言)
规训的成功借受规训者之口宣布——「第一个教养所圣徒的死亡」。
上帝注视着你。
第四部·第三章(梅特莱囚室墙上的黑色大字)
全景敞视主义的宗教版本——注视内化为自我监视。
在这种人性中,我们应该能听到隐约传来的战斗厮杀声。
第四部·第三章(全书结尾)
规训社会不是和解的秩序,而是权力斗争的历史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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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TIQUE · 批判性评述

批判性评述批判性评述

P39

《规训与惩罚》(1975)是 20 世纪人文学科引用率最高的著作之一。它把刑罚史从制度史改写为权力技术的系谱学,提供了「规训社会」这一影响深远的批判框架;同时,其经验基础、方法论与总体化判断也一直是争论焦点。以下从贡献、争议与当代回响三方面评述。

维度要点评注
贡献:权力观革新权力是生产性的、弥散的微观机制,而非自上而下的压抑「权力制造知识」颠倒了知识中立论,开启权力分析新范式
贡献:身体政治学肉体是权力铭写与知识生产的场域从刑场到操场:身体成为权力技术史的主角
争议:经验材料主要依赖法国档案与改革者文献,选择性明显史学家质疑其忽视反向证据与地区差异
争议:结构主义式抽象个体能动、抵抗与制度差异被弱化「规训社会」近乎铁板一块,历史行动者消失
争议:对启蒙的总体化批判把启蒙与规训捆绑,「启蒙发明了纪律」被批评忽视权利话语的解放维度
当代回响数字监控、治理术研究、监狱废除论数据资本主义被视为全景敞视主义的当代版本
研究生评注 · NOTE
方法论评注:「监狱失败却续存」是一个强功能主义命题——任何反驳都能被收编为「体制的组成部分」,深刻与不可证伪一体两面。阅读策略是区分两个层次:作为技术史(空间、时间表、检查的发明与传播)可检验;作为权力战略(一切制度皆为征服)则近乎先验判断。福柯本人在《安全、领土与人口》(1978)中把规训降格为治理术的一个环节,是对本书的自我修正——「规训社会」是诊断而非终审判决。
如何评价「监狱失败却不断续存」这一论证?
强版本(监狱被蓄意设计成失败)难以经验检验,有功能主义之嫌;弱版本(监狱的多重效果维持其存在:隔离贫困、区分非法活动、生产「危险分子」知识)更具解释力。当代证据偏向后一版本:美国大规模监禁率的飙升与犯罪率变化脱钩,更多服务于种族化、阶级化的人口治理。批判地使用福柯,是把「失败」问题重新打开,而不是关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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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ING ·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延伸阅读

P40

与福柯对话的八本书

→延伸阅读: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1961)——大禁闭的系谱学,本书「监狱网络」的前史
→延伸阅读:米歇尔·福柯《临床医学的诞生》(1963)——临床注视的诞生,规训方法的医学版本
→延伸阅读: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1969)——方法论姊妹篇,澄清「话语实践」与系谱学的操作程序
→延伸阅读:米歇尔·福柯《性史》(1976-1984)——从规训权力走向生命权力与自我技术
→延伸阅读:杰里米·边沁《圆形监狱》(1791)——全景敞视主义的原典,读福柯必回的一手文献
→延伸阅读: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05)——理性化与「铁笼」,规训社会的经典参照
→延伸阅读:埃米尔·涂尔干《刑罚演化的两个法则》(1901)——刑罚与社会团结的功能主义解释,与福柯对读
→延伸阅读:E.P. 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1963)——民众非法活动与阶级经验,补福柯所缺的历史主体
→延伸阅读:肖莎娜·祖博夫《监控资本主义时代》(2019)——数据时代的全景敞视主义,当代回响

结语:从达米安在格列夫广场的四马分尸,到梅特莱农场墙上的「上帝注视着你」,福柯讲述的不是惩罚的进步史,而是权力技术从戏剧到技术的转换史——酷刑让位于教养,展示让位于监视。合上书页,当代读者发现自己早已身处规训社会的升级版本:平台、传感器与数据画像让「可见而无法确知」成为日常。这本书的最后一个问题依然有效:我们如何既批判规训的过度,又守住对安全与公正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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